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暨2020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将于7月7—10日进行。我市共设有10个考点,分别是: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南中学初中部、海南省农垦中学初中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中部、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第一中学高中部、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第四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第二中学。
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3日18:00至7月10日18:00,本市市区建设物集中区、考点及各高中学校附近禁止下列行为:
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造成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广场舞、巡游宣传等);
2.机动车辆鸣喇叭;
3.燃放烟花爆竹;
4.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7月5日18:00至7月10日18:00,除抢修抢险外,严格控制在考点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三、高考和选择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四、各区、各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及考生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监督举报。
附件:2020年海口市高考及选择考考点噪音重点控制区域示意图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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