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委托编制
海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公告
为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扎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海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二、工作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相关单位的“三定方案”编制海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含考察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风险分析、预案编制、征求意见、协助组织专家评审,配合法核以及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等。
三、资金来源
1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
四、提交成果
《海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五、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科研院所、服务机构;
(二)具备编制同类预案的能力及技术团队,提供预案编制业绩表和专家证明(提交至少一份佐证材料);
(三)有完成该项目相关工作的人员和时间保障(提交承诺函);
(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单位财务报表);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企业纳税凭证);
(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七)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相应证明);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相应专家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单位简介;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
(三)预案编制业绩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工作方案或计划;
(五)本项目报价明细表及预算(含《预案》费用、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超出本项目预算);
(六)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其他相应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具备以上条件,愿意参加该项目报价的单位,请按时将密封(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提交方式报送报名地点。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确定承担单位。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5036。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898--68724067。
(三)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时间:8:30-12:00、14:00-17:3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并谢绝联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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