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应急〔2023〕135号)和《海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25-2035)》(琼应急〔2025〕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科学编制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口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基于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避难需求和可用应急避难资源等分析结果,通过开展相关调研工作,科学确定市域特别是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分级分类布局和功能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管护使用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规划编制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数据库和说明书。其中规划文本应包括发展背景分析、总则、应急避难需求与资源分析、规划目标与指标、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指引、实施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专项规划需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应急体系、人民防空、综合防灾减灾、恢复重建等规划相衔接,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费用预算人民币42.9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网络打印件需为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五)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完成时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编制工作。
三、报名提交材料
(一)法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信用、依法缴纳税收情况材料,单位简介;
(二)近3年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本项目工作方案;
(四)本项目报价明细表(不超出本项目预算);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材料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提交,现场提交时间为8:30-12:00,14:00-17:3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9号海口市人民政府17号楼南楼三楼3060室;邮编:570135。
五、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17:30时止,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621671。
六、注意事项
(一)文件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二)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确定承担单位。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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