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
 
海口权威新闻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 公告>

海口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单位的公告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25-10-24 15:0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建强应急管理宣传阵地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地开展正面宣传和社会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遴选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单位,有意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控制价

(一)工作内容:

1.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内容编辑、内容更新、运维管理、栏目优化、网络安全管理及舆情监测等。

2.“海口应急”微信公众号推文编辑、内容更新、运维管理、用户互动、栏目优化、网络安全管理及舆情监测等。

3.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活动进行现场采编、摄影,对突发新闻或特别内容进行快速处理,及时发布。

4.配合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栏目设置和更新等。

5.完成其他涉及应急宣传方面相关工作。

(二)控制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小写¥:180000.00元)

二、资质要求

(一)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或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二)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合作意愿强,服务意识好,具备履行合同做好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及业务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的证明;

(四)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实施方案及报价;

(五)提供过往此类运维保障工作的相关业绩。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的证明;

(四)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运维保障实施方案及报价;

(五)提供过往此类运维保障工作的相关业绩。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五、提交材料方式

(一)提交地点:现场提交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南5058室,不接受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提交时间:自发布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7:3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三)密封方式: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方式:68665651。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来源: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编辑:陈德文]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