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字里行间饱含着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与嘱托。
最近,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道路上干出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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