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各地高考招生工作的陆续展开,关于今年高考得失的评论正逐步淡出人们的视线。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了对新一年高考的谋划。
为配合高中新课改试点,浙江省近日正式启动了全新的高考方案。然而,以减负为初衷的高考新政,能否真正实现学生减负的目的?
多项探索开启高考改革新思路
目前包括浙江在内的绝大多数省份,实行的是单一的一次性统一选拔考试。这就产生了多年来争论不休的诸多话题:“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方式科学吗?高考如何更好地将应试教育引导到素质教育上来?
以最大程度实现高考公平公正和高考减负为目的的浙江高考新政近日出台。
改单一的一次性统一选拔考试为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是本次高考改革的第一项突破。所谓的三位一体,即学业水平测试即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
第二项改革措施是: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对于报考第二、三批录取院校的学生,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考试科目维持原有的“3+X”科目组合不变。对于愿意报考第一批录取院校的学生,在“3+X”科目组合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对于定位报考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的,考试科目除“语、数、外”三门外,增加技术考试。技术科目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改革新方案的另一大突破是:改一次考试为部分科目多次考试。为避免因环境和设备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弱化一次考试的偶然性,新高考方案对英语听力和技术考试提供每年两次全省统考机会,学生可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次数、选择考试的成绩。每位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考试,成绩两年有效。首次考试时间为2008年9月。
最大可能提供公平宽松的考试环境
张绪培坦言,浙江省此次高考改革有着深远的社会现实基础和历史意义。
首先,本次高考新政是在高中新课改基础上施行的,顺应了浙江省教学改革的需要。这次高考改革还是浙江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必然要求。来自浙江省教育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率达72.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8%,初中升高中的比率达96.6%。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培养目标差异很大,单一的选拔模式很难适应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多样性需要;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普及化后,学生个体差异更大,如果让所有学生参加完全相同的考试科目和内容,对相当一部分学生会造成沉重的学习负担。
为使新课改高考方案更贴近实际,教育厅早在三年前就开始了调研,并先后召开了由省内部分学科专家、教育研究工作者、党政主管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考命题专家、学生和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逾50场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参与人数超过5000人。几经修改之后,方案终于出台。
减负初衷能否真正实现减负之实
尽管教育部门希望,这次改革能够最大程度地减轻学生的负担,反映出学生的综合实力和真实水平,但方案出台后,还是引来了社会各界的质疑。
有人对本次改革的另一项内容提出了质疑。根据改革方案,第一批招生院校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自选模块”的分数纳入投档分数范围;招生院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还可以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有家长质疑,既然“自选模块”不是所有第一批招生院校录取的必然选择,那么加考就在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同时,高校的后两种自主权,则进一步增加了高校招生者的自由度和随意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给暗箱操作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
对于高校招生的自主权问题,考试院认为,自主选择是未来高校招生的趋势,个性化、多元化的选拔标准使得不同类型的学校能够选拔到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高校更好地培养和选拔既有必备的知识基础,又有个性和特长的专业人才。同时,一所学校在一次高考中只会设置一个选拔和录取标准,因此,对报考同一所学校的学生的选拔,这仍是公平的。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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