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13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杨兵 余荣标)一男子梁某因参加朋友婚宴无钱给红包,便在赴婚宴的路上抢劫出租车司机300元。近日,梁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龙华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21日,35岁的无业青年梁某在海府路原省政府大门口处搭乘李某花驾驶的出租车到龙桥镇。当行驶至龙泉镇九角村路段时,梁某让李某花交出身上的财物,还威胁称如不交出财物便要扒光其衣服。李某花便将身上的300元交给梁某。梁某拿到钱后逃走。
后经梁某母亲吴某英证实,梁某当天要去龙泉镇十字路参加一个朋友的婚宴,因没钱给朋友包红包,便抢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经法院审理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胁迫手段,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