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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logo和推广口号征集启事
来源: 海口网 作者: 时间:2010-07-13 11:17

  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海口晚报网更名为海口网(www.hkwb.net)。作为一家综合性新闻门户网站,即将改版推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口网的logo和推广口号。

  海口网由中共海口市委主管,海口晚报社主办。突出新闻、服务、本土三大特色。海口网是海口走向世界,世界了解海口的一个主要窗口;是市委、市政府对外宣传的一个主要阵地;是网民表达社情民意、政府体察社会舆情的一个社区;是关注民生、服务公众的一个平台。

  一、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凸显海口网的“权威”、“本土”及“民生”;

  2、网站logo要求符合时代特征,色彩醒目、创意鲜明、简洁大方、寓意深刻、协调统一;

  3、推广口号要求突出网络特色,突出海口地理人文特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文字简洁凝练,要便于记忆、宣传和推广。

  二、作品提交细则

  1、应征作品须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一式二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阐述logo和口号的内涵;

  3、应征作者务必注明设计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有效联系方式;如以企业名义参与,请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奖项设置:

  1、网站LOGO:特别奖1名(被选用的作品),奖人民币 8000元;入围奖3名,各奖人民币 300元。

  2、网站口号特别奖 1名,奖人民币2000元;入围奖3名,各奖人民币 300元。

  四、截止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25日24时止。

  五、说明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用,作品制作和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的损坏和丢失责任。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合格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

  六、投稿方式:

  1、E-mail:hkw0898@163.com

  2、邮寄地址:海口市南沙路69号海口晚报社四楼407房海口网办公室。请在邮件和信封上注明海口网logo/网站口号字样。

  七、咨询电话:0898-66835631

  郑先生(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海口晚报社海口网

  2010年7月12日

(编辑:胡世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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