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风险大,浪急常翻船。勾 犇绘(人民图片)
据人民日报报道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规范,贪官的腐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逐渐转向隐蔽性较强的信息贿赂、期权贿赂等隐性腐败行为。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先后出台若干规定加以遏制—
今年5月底,广东省纪委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李启红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被组织调查。李启红被中央纪委“双规”之后,她的丈夫、弟弟、弟媳和妹妹都被带走协助调查,一个依傍权力的家族企业也由此浮出水面。据透露,李启红家族曾从上市企业中山公用的股价14个涨停板的飙升中获取巨大收益,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而表面上看来,这些财富的积累与李本人并无干系,李不懂证券市场,最大的可能是将交易信息透露给亲朋好友,曲线牟利。
如果早实施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5月26日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或许李启红的腐败行为会被遏止。根据该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企业及房产的情况均应列入应报告事项。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随着腐败行为的日益隐蔽化,目前反腐败工作已经不再限于对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的查处,中国反腐工作进入了查处“隐性腐败”的“深水区”。
为什么说反腐败“雷声大、雨点小”是错误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规律在逐渐演变,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何打破侦查中的“藩篱”,揪出幕后的腐败分子?为了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检察机查办和预防职务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反贪办案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今后要从犯罪主体、犯罪性质、犯罪行为手段、犯罪危害后果和发案领域5个方面作出调整。
改革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源泉,是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提起腐败,很多人都会在脑海中迅速掠过几个贪官的丑陋嘴脸,可能还会记起那令人瞠目的贪腐数字。对腐败的种种形式,比如贪污贿赂、索贿受贿、挪用公款、买官卖官等等,也并不陌生。腐败,在民众眼里已如“过街之鼠”。多年来,反腐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每年都有不少官员因贪腐落马,锒铛入狱。与预防、监督、教育有关的反腐败规章制度也日益规范缜密,织出的“网眼”愈来愈小,腐败的空间自然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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