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7日消息 (记者徐慧 通讯员段晓晖 郑贤)自明年1月1日起,我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住院支付比例双双调高。海口与三亚不属于区域统筹区,不在本次调整之列。
从2011年1月1日起,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8万元。这意味着参保人住院最多可报销8万元。这已经是我省第二次上调支付比例,上一次调整由3万元调整到了6万元。
从2011年1月1日起,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与调整前相比较,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5个百分点;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到基层医院看病享受的报销比例更大,更实惠。
区域统筹区包括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县、乐东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琼中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市、三亚市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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