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说法
已向受伤老师道歉
昨日,在嵩明县城内,记者找到了牛栏江镇镇政府的一位负责人。他说:“8月初,牛栏江镇古城村的一名70岁的老人被一只狗咬伤了指头,被送往昆明的一家医院就诊,8月8日,这位老人死亡,原因是患有狂犬病。为此,我们镇启动了紧急预案,向嵩明县政府通报了此事件,在嵩明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下,卫生、防疫、公安、交通等部门参与了疫情防治工作,并根据有关疫情法规,组成了10多人的打狗工作组,在狂犬病疫疑区3公里范围内展开扑杀犬只行动。我们的要求是‘听不见狗叫,看不见狗跑。不管有证的狗还是无证的狗,一律捕杀。’”
他说:“我们所做的这项工作,完全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防止疫情扩散。我们是依法依规行事,可以说打狗行动没有任何过错。目前,打狗工作可能要到9月底才结束。”
这位负责人说:“在打狗之前,我们发了宣传单,还用高音喇叭宣传,希望狗的主人自行处置狗,否则由工作组打死。在8月15、16日两天,还两次到李创新的家里,向他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做了说明。但老教师对狗的感情比较深,加之有狗证,因此对我们的工作不太理解。据我了解,老教师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在打狗之时,他看到打狗队上门,于是想将门关起来,因此这个过程中夹伤了手指。他想关养狗的房门,执法队的不让他关,拉住了他,因此才将衣服撕破,有的地方也受了点伤。我们的一名工作人员也被李创新抓伤了脖颈,因此在执法中可能存在拉扯受伤情况。我们也承认,在这起事件中,工作方式与方法中有欠妥之处,这主要是因为大家对防范疫情较为焦急。为此,我曾代表我镇镇政府,向李创新老教师道过歉。还向他表示,将对他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希望他能理解、支持政府的工作。因为这是一起公共卫生事件,容不得出意外。”
记者手记
打狗就打狗,干嘛还打人!
这是一起打狗事件,却有人受伤,更让人伤感。
一位66岁的老教师,多年与一条小狗相依为伴,有很深的感情。执法人员没有说服老教师主动处理小狗时,有必要将小狗活活摔死吗?而且是当着他的面!
采访中,老教师几度落泪,我知道他与小狗有着很深的感情,“男人有泪不轻弹”,这种感情是一般人很难理解的——老教师多年以来,一直一个人独自生活,小狗就是他唯一的伙伴,唯一的倾诉对象。
打狗队没有什么错——发生狂犬疫情,为大多数人着想,及时处置,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这是正当的作为,而不是不作为,这种举措,值得称赞。但回头一想,我们是否还有更好的方法方式,非要把疫区里的狗都要捕杀吗?这是否是“株连”,是否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执法能否更温情、更人性化一些,能不能先把狗隔离起来,让兽医及防疫人员为它们体检,有病再“处死”,没病还给主人?
昨日,在老人的家门口,记者还看到一条跛着脚(不知是不是被打伤的)的大狗。如果说这里防范疫情很严格,为什么还有狗在跑呢?而老人养在家里的狗却死了。我想说的是:“对待一桩形势严峻的事件,我们需要的不仅是行动迅速,也要有温情、人性与智慧。在为大多数人着想的同时,我们也要保障少数人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社会才会更和谐,行动才会更得人心。”
再说,打狗就打狗,打什么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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