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海口:八男子多次进入海南大学盗窃财物被判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4-25 17:49

  海口网4月25日消息  八名无业男子集结一起在海口海甸岛多次盗窃财物,近日,海口美兰区检察院对八名男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八名男子刑期,并对其罚款。

 

  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姜某、巫某等人多次到海南大学教学楼、图书馆内偷盗电脑、消防设施等财物,数次共盗走电脑15台、液晶显示屏35台、摄像机1台等。2009年10月,姜某、姜某某、代某窜至海南大学四号教学楼内盗走教学楼内配置的消防水枪喷头25个、消防水带一副,得手后,将盗得的物品拿到废品收购站卖掉,得到赃款60元。除此外,姜某等人还在海甸岛多处偷盗空调外机、电动车、电脑显示屏等财物。

 

  姜某、巫某、代某、姜某某、舒某、王某、胡某、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姜某参与盗窃八次,盗窃财物价值23615元;巫某参与盗窃八次,盗窃财物价值22711元;代某参与盗窃七次,盗窃财物价值17230元;姜某某参与盗窃五次,盗窃财物价值5199元;胡某参与盗窃二次,盗窃财物价值4269元;舒某参与盗窃三次,盗窃财物价值2303元;尹某参与盗窃二次,盗窃财物价值3888元;王某参与盗窃一次,盗窃财物价值2375元,八名男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近日,海口美兰区检察院对八名男子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巫某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代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舒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尹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相关链接

边拉客边盗窃财物 男子犯案当场被逮捕

 

相关链接:
边拉客边盗窃财物 男子犯案当场被逮捕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望] [编辑:黄尉]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