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哈药股份(600664)自2010年11月19日创出新高27.50元后,如今市值已跌去近半。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在6月16日说,3~5年新厂区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后,被周边居民指责排污严重的原料药车间将迁入位于哈市郊区的阿城工业区。那么化学污染会不会因为搬迁而一了百了呢?
哈药股份市值减半遭市场“唾弃”
海口网6月20日消息 哈药股份(600664)自2010年11月19日创出新高27.50元后,便开始一路下跌,本周五收于14.81元,跌2.24%,相比于最高点已跌去近半。哈药股份堪称股民“绞肉机”,遭市场“唾弃”。
哈药总厂启动易污染车间搬迁计划
因排污不达标而备受关注的“哈药门”事件又有进展。6月16日上午,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就新厂区项目与哈尔滨市阿城区政府正式签订协议。新厂区一期工程预计投资20亿元,哈药集团称之为“哈药有史以来最大的环保技改投资项目。”
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说,按照协议,3~5年新厂区一期工程建设完成后,被周边居民指责排污严重的原料药车间将迁入位于哈市郊区的阿城工业区。而原厂区和新厂区都将实现技术改造升级,环保水平不仅达到国家标准,还要达到“老百姓适合的标准”。
在6月16日的签约会上,吴志军再次表达了对厂区周边市民的歉意,“他们已经很忍受了”。他还解释说,由于选厂难度大,造成“项目启动晚了。”
担忧:当心治污成搬污
哈药总厂最大污染源原料药车间有望搬离哈尔滨市区。
化学污染会不会因为搬迁而一了百了呢?形势未必那么乐观。从企业的角度讲,与其在中心城市因污染问题闹得天怨人怒,且不停地被有关部门提醒加大治污投入,远不如到那些备受欢迎的广阔天地,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扩建新厂。欠发达地区对于项目引进的渴望,远远大于他们的污染承受能力,因而新厂区的监管者未必会那么卖力地查污。而企业受减少运行成本以便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天然动机驱使,更是乐于使新设备成为摆设。这也是我们常见“治污成搬污”之成因。
随着污染企业的搬迁,污染亦随之出现梯次转移。治污成搬污,看起来在某地污染危害大大减少,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危害不仅仍然存在,还可能有加剧的危险。至于这种污染的危害,到什么时候才可能引起治污的警觉,并不是那么确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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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初步达标尚欠稳定
记者从16日下午举行的哈药总厂超标排放整改情况通报会获悉,目前哈药总厂治污整改效果逐步显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还需进一步加强治理。
哈尔滨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欲非在会上表示,经每天连续监测,14日哈药总厂废水排放浓度已降至500mg/L以下,达到与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商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5日废气排放数据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废渣问题已经解决,建成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设施,开始进行规范化贮存和处置。
在6月5日哈药总厂超标排放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哈药总厂对环境影响较大的102车间进行全部停产。此间哈药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利君就设备检修期间出现的排放超标事故致歉,并表示哈药总厂正主动扩大高排放车间停产、限产范围,加快在建治污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排放要求。
哈药股份分公司将领行政处罚
针对下属分公司污染物排放未达标一事的最新进展,哈药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及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制剂厂近日分别收到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市环保部门依法拟对上述企业违反环保法规的事项给予行政处罚。
哈药股份表示,上述事项是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给予相关企业的处罚事先告知,目前公司尚未接获最终处罚决定。
哈药整改后10天就达标为何过去10年却不达标
从6月5日即世界环境日新华网报道《哈药总厂污染调查:居民夏天戴口罩忍臭十多年》这天算起,至今才12天。如果从6月8日报道哈药总厂哀叹没钱治污被曝光“广告投入是环保27倍”,以及“环保部门已经严令哈药总厂对产品进行停产或减产,通过这种方式,降低排出废水的污染浓度”,至今10天还不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哈药总厂便做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为什么过去十年没有达标?究竟是什么表层原因和深层原因以及方方面面的原因,导致哈药总厂10天能做到的事情,10年都没有做到?
其次,哈药总厂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一起举行媒体通报会,为什么是哈药总厂自称“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而不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来通报“哈药总厂废水、废气排放已初步达标”?废水、废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哈药总厂,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更有发言权?是哈药总厂的自称,还是哈尔滨市环保局的通报,更加具有权威性、更能维护社会公信力的稳定?这种主角的“错置”,是散淡而习惯的程序疏忽,还是微妙且精明的技术处理?
再看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领导先后做出的批示,有整改、处罚、问责、处理等,就是没有赔偿要求。哈药厂周边百姓受苦受害10余年,就这样屁股一拍不了了之?哈尔滨市民刘珉、刘璋被“臭了十年”,起诉书2007年10月交到南岗区法院,7个月后才立案,两年后才开庭,至今一审未宣判,这样的马拉松法庭,永远当笑话?
哈药为什么一“臭”十年
哈药总厂厂长吴志军坦承,超标排放事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同时暴露出企业在基础管理和特殊时段的应急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表示“为此事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环保方面的管理和投入,从源头抓起,同时欢迎广大媒体和公众的监督。
企业行为当然需要公众监督,但是应该看到,公众监督也是有限的,即使公众监督出了问题,厂方不听又能如何?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见过,一家兄弟父子三人,被哈药总厂“臭了十年”,他们状告哈药总厂3年多,却得不到任何结果。黑龙江省政协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教授田家玮,多年来一直呼吁哈药总厂搬离居民区。我们的人大、政协几乎每年都呼吁解决哈药废气污染问题,但是始终没有用。
监管体制的缺失,可以说是问题的根本。在哈药总厂,质量有人监管,服务有人监管,唯独环保没了下文,他们可以在“质量至善、服务至美”的经营宗旨下,不断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却对环保迷失方向。“治理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条贴在宣传栏里的标语,仅仅是口头上的精彩,在“排放硫化氢气体超标千倍”的事实面前,是否显得很讽刺呢?
哈药“污染门”应有环境损害赔偿
据悉,目前环保部门已经严令哈药总厂停产或减产,青霉素车间将异地搬迁。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肆意排污多年给当地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失如何补偿?要知道,哈药集团是一个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老厂,制造“水陆空立体污染”也已多年,等到民意沸天呆不下去了,就拍拍屁股走人,这样的违法成本是不是太低了些?
有钱烧广告,没钱做环保,这一现象发人深思。一言以蔽之,正是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不完善,给了企业藐视环保恣意而为的底气。首先,行政罚款的数额与违法所得的利益极不相称,再加上某些地方官员从追求地方利益、部门利益考虑,往往大事化小,无法触动企业内心。前不久,国家环境保护部透露,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企业污染,社会埋单”,其结果就是企业对环保责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在肆意乱排乱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和哈药作对,谁敢啊?”
任何人,如果不到现场亲身体验,就不会了解每天闻恶臭是怎样“百爪挠心”的一件事。哈药总厂周边方圆5公里内的居民,已经忍耐了十年之久。当我见到多年反映呼吁此问题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田家玮教授时,她的义愤填膺让人印象深刻。
她斩钉截铁地说:“哈药总厂当然应该赔居民!事实上我们所有居民到现在还在天天闻!他们被反映多了就白天不排,夜间偷偷排放,害得我们半夜经常被熏醒!”
人在哈尔滨,又会感觉到哈药的力量。哈尔滨人———尤其是哈药附近周边居民的口中,只称其为“药厂”,似乎一个“药厂”就代表了哈药。
“谁去告呀?和药厂作对,谁敢啊?”这样的话,我从不同身份职业的人口中听到了不下五次。而他们对状告哈药总厂的刘珉一家,评价都是:“好样的!但是肯定赢不了吧……”
哈药若悔改请从还刘珉家公道开始
哈药总厂放肆排污,曾导致周边硫化氢气体超标1150倍,让人愤怒;更让人愤怒的,是受害者不能依法讨回公道。在“污染门”中,当地环保、司法部门频频“失守”。
2007年10月,刘珉递交了诉状,依《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在7日之内,法院要么立案,要么下达裁定不予受理。但南岗区法院却一直敷衍着“我们再研究研究”。等了一整个冬天后,刘珉决定到北京上访,坐火车到沈阳时,法院突然来话称:“立案了,你回来吧。”这样,在递交诉状7个月后,本案才得以立案。
个中原因,一位法官说得坦率:“要是给你立案,将来哈药总厂不得赔死啊?”当地司法机关,司的是谁的“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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