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7月7日消息 东方市日前决定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使该市农村基层干部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升至全省中上水平。
据了解,东方市首次将村民小组长和小组副组长一并列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每月分别发放100元和50元生活补贴。同时,该市社区两委干部生活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书记、主任生活补贴最高达到了1000元,其他两委干部最低可领到800元;农村两委干部生活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书记、主任最高达800元,其他两委干部最低可领到600元。
另外,从“百名村官”中招录的56名乡镇自聘人员也纳入此次补贴提高范围,定额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70元增长至1300元,每人每月增加630元。
东方市八所镇解放社区党支部书记卢顺说,东方此举进一步健全了基层干部激励关怀保障机制,将大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对深入实施“强核心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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