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27日消息 近日,屯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案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受邀前来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导和各镇信用社主任、群众等80多人参与旁听。
陈某某从2003年至2008年在任屯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南吕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19次从屯昌县南吕信用社贷款人民币25.6万元,用于自己种植菠萝,至今未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职务侵占罪。
在法庭上,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后,参加旁听的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农信社的干部纷纷表示:“作为金融阵线领导干部,时时刻刻要牢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和伸手必被抓的道理,树立一心为民的理念,为屯昌的农村建设、经济发展服务。”
庭审后,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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