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亚洲豪苑停车场雨水倒灌 16辆车遭殃
海口网10月9日消息 近日,一名居住在海南省海口市亚洲豪苑南区豪园阁6栋的业主反映称,10月5日下午,由于没有得到小区保安的提前通知,导致自己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轿车被大水淹没。记者10月8日了解到,该小区地下车库被淹汽车共16辆。目前车库内积水已被排出,被淹车辆也已从车库中拖了出来。
业主反映:地下停车场进水,十多辆车被淹
据业主介绍,10月5日从南海大道流来的雨水倒灌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导致停车场内的十几辆车在短短几十分钟内被完全淹没,其中不乏宝马、奥迪等名贵车辆。据业主陈女士介绍,以前遇到暴雨天气,物业管理处会让保安及时通知他们将车辆开出来。但5日当天,他们在接到通知后来到车库时,已没有办法将车辆开出来。
据亚洲豪苑南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萍介绍,近日来,亚洲豪苑南区物业管理工作正处在交接阶段,业委会已于9月6日同新物业“海南金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亚洲豪苑委托海南金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起自2012年9月30日止。“因为老物业海南亚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直不肯让金鹿物业公司进驻亚洲豪苑,所以金鹿物业公司未能完全接管小区的管理工作,导致出现管理真空。”徐萍说。
而金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总告诉记者,10月6日,他们同亚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一致,从7日开始,由他们物业公司负责亚洲豪苑南区的管理工作。因此,此次被淹事故不应由他们负责。
律师说法:可向保险公司和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车库进水,车辆被淹,车主损失该由谁负责?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钟律师表示,对于汽车被淹的车主,可向保险公司和物业公司同时主张权利。车主可先找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但前提是车主购买了特定保险。
钟律师还表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亚洲豪苑南区物业管理与业主都具有约束力,所有业主均享有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权利。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库具有管理义务,如果管理失职造成业主停放的车辆损失,物业公司要负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近日的暴雨,海南省气象部门已发布了暴雨预警,但由于物业公司疏忽大意,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及时在小区内进行公告或通知,致使业主未引起重视避免将车停到地下车库,停进车库后也未及时将车开出车库,导致车被水淹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因适度管理缺失而导致的赔偿责任。至于这个赔偿的额度问题,必须衡量业主、物业公司在这起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党朝峰] [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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