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正在交涉。(记者 林菲 摄)
海口网11月3日消息(记者林菲)2日上午,家住国贸一大厦南楼1908室的程女士称,她因拒交物业费,物业把她家的电给停了。
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于2005年入住大厦,去年底,因与物业有多方面争执,所以从去年11月至今都拒交物管费。今天,物业便停了她家的电。“物业说,要我交了物管费,才会供电。”程女士认为,虽然自己没有交物管费,但是物业不应该拒收水电费。记者来到程女士家中,程女士指着主卧室半面墙上发霉的痕迹说,由于物业不顾业主的反对,在外墙安装广告牌,所以今年雨季一来,家中墙壁便发霉。程女士表示,如果物业不把广告牌拆掉,解决之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事情,她还是不会交物管费。
北京中实杰肯道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富豪物业管理处客服部吴主管表示,安装广告牌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但除了程女士,没有其他业主反对。现在只有程女士一家反映墙壁出现发霉现象,只要她出示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证实其家墙壁发霉是由于广告牌引起,物业就拆掉牌子。对于何时恢复程女士家中供电,吴主管称,只要程女士把物管费补上,他们就恢复供电,水电费必须和物管费一起交。
对此,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的陈剑律师称,物业收取物管费和代收水电费是两码事。根据《物管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抄表到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代交相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如果业主拖欠物管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催缴以及法律等途径解决,不能以拒绝代收代交水电等相关费用为由,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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