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7日消息 记者6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和扶持海南省三亚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积极为城乡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三亚市出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经评估认定为孵化基地的,按入驻孵化基地创业个人和企业数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入驻一户按2000元计算。入驻孵化基地的个人或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
入驻个人或企业自主创业,从事微利项目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扩大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可达200万元,由市财政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贴息。同时还可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由三亚市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工商、税收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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