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8日消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刘洪记)一男子伙同他人在公路上持械抢劫4万元潜逃13年后自首。5月4日,法院对该男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经查,1999年1月30日21时许,容某夫伙同容某欢等8人(均已判刑)在乐东至九所公路88公里路段附近,把树头搬到公路旁,并找来石头堆放在公路中间。周某万、程某光驾驶的两辆东风牌货车途经该路段时,容某欢等人使用石头朝货车掷打,对两货车上的8人实施抢劫。共计抢得40700元现金等财物。2011年11月4日,容某夫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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