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昨夜今晨,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上,有一则公告引发了关注。这则公告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在1元以下的,就应该将应纳税额和滞纳金清零。也就是说,免除1元以下应纳税额。公告从今年8月1号起施行。税务机关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规定?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作出独家点评。
叶檀:主要是为提高征税效率、降低征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解读这则公告出台的背景说的非常明确,在征收1元以下应纳税额的时候,征税成本会明显增高,缴纳进来的金额还不如成本。比如印制一些通知书、或者在POS机上划卡,需要这些费用已经超过征税金额,所以征税就没有意义了,就统一开始清零,这就是降低纳税成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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