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式保安制服 警方提供图片
据了解,胡某芝于2010年11月在海口市工商局注册成立了“海口XX服饰有限公司”。自2010年底开始,胡某芝利用物流公司,从湖北武汉、江西、江苏、广东等地大量购进各种款式的警用服装和仿警用服装,以高出进货价一定比例向海口和海南各市县客户进行销售,赚取利润。黄某云于2011年7月14日在海口市龙华工商所注册成立了“龙华XX劳保用品店”。自2012年2月开始,黄某云利用物流公司,从湖北武汉低价购进各种款式的警用服装和仿警用服装,再以高出进价一定比例售卖到我市一些保安从业单位和我省琼海、东方、三亚等市县,从中赚取利润。
9月5日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治安支队对涉嫌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犯罪嫌疑人胡某芝、黄某云执行了逮捕。
据民警介绍,保安从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给保安员配发2011式保安服,不得购买警服、仿警服给保安员穿着,违反法律法规将依法予以严惩。
海口警方提醒,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一旦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地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厂家要立即停止生产;非法销售警用装备的店铺要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非法购买了警用装备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将购买的警用装备上交公安机关,争取宽大处理。生产、销售仿警服和仿警标志同样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同样予以严惩。
目前,海口警方正在开展专项整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对保安员不按规定着装的、违法着装的及时举报,海口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将予以查处。举报电话:685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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