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9月12日的海口府城振兴路公交车撞人逃逸事件,从交警调查数日无证无据,到锁定嫌疑车辆、找到目击证人,经过人民网海南视窗连续数日不懈调查,9月19日,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公交大巴撞人,但涉事62路公交车所在公司终于向摔伤的农民工陈振武道歉,并给予2000元慰问金。
9月12日下午,福建来琼务工人员陈振武借朋友的电动车在府城振兴路骑行时,遭公交大巴撞伤,随后公交大巴不顾伤者驶离。陈振武报警后数日,琼山交警事故中队既找不到肇事车辆和司机,也找不到目击证人,案件调查陷入僵局,农民工维权无门。
9月16日,陈振武在求助本网后,本网记者连续数日深入调查,先后找到了多名目击证人,排除了多条公交线路大巴及家乐福、大润发超市接送车的涉案可能性,并通过警方视频锁定了涉嫌肇事的62路公交大巴。
由于这起公交大巴肇事逃逸案件中,案发至找到涉嫌肇事车辆前后已有一周时间,许多诸如车辆刮痕等证据无从查起,因此警方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案发当时唯一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的62路公交大巴撞到陈振武。
9月19日下午,鉴于陈振武只要求肇事人员当面道歉,不主张赔偿的情况,62路公交车所属的海口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向陈振武道歉。同时,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给予陈振武2000元慰问金。
至此,这起发生在9月12日的海口公交车撞人逃逸事件调查告一段落。但同时据《海南特区报》9月19日报道,海口公交集团25路公交车9月11日又涉嫌在海口大同二里撞伤市民后逃逸。海南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雄对连续两起公交车撞人逃逸事件作出评论:公交人员对城市公共服务作出了很多贡献,但屡次出现公交司机事故逃逸现象,有关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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