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日本政府的我省“慰安妇”黎族老大娘陈金玉,22日病逝,昨天入土为安,享年86岁。
2001年7月,在中日律师的帮助下,陈金玉与7名受害的黎族苗族姐妹一起,于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日本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日本政府在中、日两国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位原告2300万日元。2008年12月,陈金玉老人还远赴日本作证,希望打赢这场官司,以便讨回公道。然而,日本法院不顾历史事实先后两次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陈金玉老大娘是保亭县加茂镇北赖村人。1940年春,日军侵占保亭并在加茂河边建立据点。1941年初,陈金玉被日军征到据点强迫充当慰安妇,天天遭受日本军人的强暴与凌辱,过着非人痛楚的生活。日军投降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位农民,由于当时有幸不吃日军发的“预防丸”,先后生了3男2女。
据了解,陈金玉老人病逝后,中国慰安妇研究中心发来唁电,并捐助2万元人民币。
目前,状告日本政府的8名黎苗族“慰安妇”中已有4人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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