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1日消息(记者李坤东)在中秋国庆“黄金周”正式拉开序幕之际,省政府办公厅昨天正式公布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消息,引起了各界关注。记者今天了解到,此次优惠政策不包括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7座以下载客车辆。
据悉,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下发通知明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但是不直接通过下调油价方式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而是通过发放补贴资金的形式进行退费免征。7座以下汽油车每车每年可退付110元,7座以下使用柴油的小型客车,在缴费时扣除重大节假日天数计征。今年中秋、国庆假期,7座以下汽油车辆可退付车辆通行附加费45元,7座以下柴油车辆可停征车辆通行附加费8天。车主可在每年10月8日至11月底前凭有效证件到当地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办理当年退付手续。
免收小型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的对象包括:本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的小客车和长期调驻我省使用的外省籍7座以下使用汽油或柴油车辆。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7座以下载客车辆、使用非汽(柴)油动力的车辆以及享受财政支付范畴的行政事业公务车辆不在免征之列。这意味着,临时进岛自驾游的外省车辆不在免收范围。记者今天在海口港采访时,部分刚刚进岛的自驾游车主表示,自驾游车辆在海南的时间不长,也就几天时间,不在免收范围也可以理解,毕竟外省车辆在省外通行已经享受到免高速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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