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7日消息 两年多来,任女士一直为自己在海南保亭购买的“货不对板”的商品房而烦恼。
2010年2月,她交付了一半的(84万元)购房款,在海南保亭“七仙瑶池·雨林别墅”签购了一套商品房。当她收到开发商邮寄过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却发现所购买的房子“货不对板”:花园面积跟楼盘宣传资料、销售人员所承诺的少了17平方米。为此,他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要求返还购房款,但至今仍没有结果。
12月6日,南海网记者采访获悉,迫于无奈,任女士已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购房人:商品房“货不对板”要求退款
任女士是江苏苏州人,因为喜欢海南四季如春的气候,一直打算在海南“安家”。据其介绍,2010年2月份,她无意中看中了海南琪鑫七仙岭温泉开发有限公司的“七仙瑶池·雨林别墅”,故签订了一份认购书,认购该项目7号寿仙苑合院1层116号房,建筑面积52平方米,总房价168万余元,当时一次性就支付了20万元认购款。
2010年2月25日,任女士第二次向开发商支付了64万元认购款。没多久,她就收到了开发商寄来待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查看却发现房屋平面图与楼盘宣传资料、及当时销售人员的介绍有很多异常,花园面积足足少了17平方米。对此,她多次询问开发商原因,对方说是‘由于小区规划变更,导致花园面积变小,但建筑面积没有变化’。
“真的是太大意了,当时是听了销售人员介绍,又看过房屋平面图、小区整体规划图等相关资料后,认为房屋建筑面积之外的花园很有居家风格,才签订认购书的。”任女士的父亲告诉记者,当他们看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现花园面积大“缩水”,这让这套房子的总体性能大大降低了,女儿想让开发商退还84万元认购款,但是两年多来开发商一直拖着不办。
开发商:花园属赠送面积并无合同约定
随后,记者致电海南琪鑫七仙岭温泉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了解情况。据该邓姓工作人员介绍,公司与任女士签订的认购书明确规定销售价格为323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总房款为168万余元,同时约定签认购书时交20万元认购款,2010年2月26日前交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支付50%房款,余下的50%在房屋主体封顶后五日内支付。但任女士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花园面积比认购时销售人员所说的面积少了17平方米,便提出按当初销售人员所说的面积扩建花园。
“由于当初接待任女士的销售人员已经辞职,没办法确定当初所介绍的花园面积,并且通过验收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1.16平方米,也属正常误差范围。”该工作人员解释说,小区有统一的规划、建设,已经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不可能单独为业主扩建花园,影响整个小区规划。此外,花园属于赠送面积,并没有合同约定,所以他们并没有违约。
采访中,记者在双方所签订的认购书上看到,确实没有花园面积约定。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公司与任女士一家协商时,同意重新换一套同等面积、位置更好的房屋给他们,且由原房款的基础上优惠8万元给他们,但对方却要求优惠14万元。
由于协商过程中,双方分岐较大,期望的条件没能达成一致,最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据了解,目前任女士已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产退还84万认购款及利息,12月4日,保亭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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