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记者从海南省人社厅获悉,为了确保2013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农民工获得合法报酬和权益,海南省人社厅联合住建、公安、工商、工会、国资委等部门,协同合作,联合执法,实施三举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报酬,高兴过年。
据了解,目前,由于部门协同配合力度不够;部分市县存在领导“打招呼”,欠缴少缴保证金现象,少数负责核发开发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不作为,没有收到劳动部门开具的保证金收取证明就发放施工许可证,个人或单位无证开工时无人监管;开发方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增多;劳动用工不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工程项目仍然存在层层分包问题,容易导致拖欠农民工资等系列问题仍然存在,影响着海南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进程。
针对上述存在的系列问题,海南省就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三点措施。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密切部门协调配合。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发挥成员单位的综合监管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活动。要求海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根据《方案》要求,对分片负责的市县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给予有效指导和帮助。各级各部门继续加强对建筑工地走访检查,将出现拖欠工程款苗头的开发方,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定时对这些企业进行回头看、再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春节前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办结。
三是设立全省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指挥平台,由海南省农民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轮流坐班指挥。并根据《方案》要求,从2013年1月30日起,每天由一名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坐班指挥,组织各级人社、住建、公安、工商、工会、国资委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确保农民工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高高兴兴返乡过年。
会上,海南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全力配合省人社厅做好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确保广大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合法报酬,安心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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