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被媒体热炒的沈阳“口味维权”案,6月25日最终以“口味维权”不成立告终,广药王老吉莫须有的“罪名”得以昭雪。然而,近日广药王老吉在海南再次遭遇“口味案”,同样被冠以“口味维权第一案”,依旧被放大得人尽皆知。
据了解,家住海南三亚市的胡先生于今年6月初购买了一箱王老吉凉茶,饮用后发现口感、味道与原来的王老吉有很大差别,因此将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讨要知情权。该案已于7月10日在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结果。
其实,类似的“口味维权”案广药王老吉在沈阳刚刚遭遇。据悉,今年4月,沈阳消费者吴女士发现王老吉凉茶的口感、味道与原来相比有差别,认为自己的知情权被侵犯,一纸诉状将广药王老吉告上法庭。6月21日,“口味维权”案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开庭。6月25日宣布判决结果,法院最终驳回了吴女士的诉讼请求,认为消费者对口味变化的判断是一种主观认识,受外界诸多因素影响,厂家不应该承担责任,并据此判定“口味维权”不成立。
在沈阳的“口味维权”案中,整个过程屡次出现目前与广药王老吉激战正酣的加多宝的身影。相关媒体透露,作为第三方的加多宝就此案给媒体发放了大量相关资料,资料中,加多宝把此案冠名为“中国首例消费者口味维权案”,意图让媒体进行报道。而另据报道,沈阳“口味维权”案原告人地址竟是原加多宝沈阳办事处地址。因此,庭审前就已经有人猜测,所谓的“口味维权案”可能是加多宝在一手操纵。
与沈阳案相似,海南消费者胡先生因产品口味改变而将广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讨要知情权。红罐案之后,网上有关“口味维权”的消息就一波胜似一波,此次海南“口味维权案”同样被冠上“口味维权第一案”之名,明显有以“首例”、“第一案”吸引公众眼球、将事情扩大化之意,刻意为之的痕迹明显。
对此,有业内观察人士指出,两起案件都是“讨要知情权”,却与主观性极强的“口味”扯上关系,更像是借“口味”说事。何况沈阳案已有先例,“口味维权”根本就不成立。如今看来,胜算不大的“口味维权”官司一再发生更像是以“讨要知情权”为借口的一场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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