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的信息
与京东商城沟通无效后举报申诉至政府部门
杨先生先将自己的问题反映给第三方卖家,卖家回复说该产品是厂家直接供货,合格产品,如有问题拨打厂家电话,并承诺“假一罚万”,但闭口不谈生产日期及生产许可证问题。
杨先生随后联系京东商城在线客服进行投诉,杨先生介绍说,京东商城先后有三个客服跟进他的投诉,最后换个高级客服,这些客服都称对他的投诉非常重视,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最后一个联系我的客服反馈说查看了该产品进货单,属于正规产品。”杨先生称。
无奈之下,杨先生将所购产品情况举报至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这些网页内容的虚假宣传,杨先生写道:“上述三种食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而被举报人在京东的销售页面产品介绍中多处介绍其保健、疗效作用,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同时,杨先生希望商家能按照《食品法》相关规定得到货价十倍的赔偿。
杨先生的申述书已被受理
记者昨日致电京东方面求证,其工作人员称今天12点之前回复,但记者未接到京东的来电。今天下午1点多,记者再次致电,其工作人员称今晚7点前回复。而汤臣倍健公关事务部的刘小姐称核实情况后再做解释。
无证生产或被处生产货值金额的五至十倍罚款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律师介绍称:“按照《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延续,杨先生反映的‘早产’许可证也有可能是在2011年之前申请的,随后又申请继续生产的,建议杨先生向广东省质监局申请信息公开,以了解这个许可证的最初申请日期,若属于无证生产,生产经营者可能被处生产货值金额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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