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4日凌晨消息,澳大利亚税务署周四表示,将向亚洲首富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基建以及电能实业两家公司追讨7.76亿澳大利亚元(7.2692亿美元)的未缴纳税款和罚款。
澳大利亚税务署是根据早些时候的法庭判决提出这一要求的。一家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之前做出不利长江基建和电能实业的裁决,要求李嘉诚控制下的这两家在澳大利亚有数亿美元投资的公司补缴税款并接受罚款。
长江基建首席企业事务官班唐慧慈在回应采访请求的电子邮件中指出,公司已经寻求了法律意见,有意对相关判决发起“积极挑战”。
分析指出,长江基建和电能实业在澳大利亚的很多投资都是被私有化的政府公用事业,包括在南澳大利亚电网的50%持股。其他投资包括了在澳大利亚最大的天然气分销商Envestra公司的19%股份。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维多利亚区法庭的米歇尔-戈登(Michelle Gordon)法官在8月30日的判决中命令长江实业和电能实业分别支付3.80亿澳大利亚元和3.96亿澳大利亚元的2000年到2009年间未缴付的收入税,及未能向税务署提交登记文书的罚款。
法庭是在李嘉诚控制下的两家香港公司未能提供接受法律文件的地址之后,以无需考虑更详细的抗辩为由作出裁决的。两家公司也都没有派遣代表出席法庭聆讯。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未能提交登记文书的罚款和利息将是可以累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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