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连续两天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民政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6月9日上午,李立国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杨晶同志在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部署。李立国指出,民政部党组作为民政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领导核心,必须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强调部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对部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提出要实现部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有效衔接,形成强大合力。
6月10日上午,民政部党组再次召开会议,李立国亲自组织党组成员座谈,并重申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17条具体措施的要求。李立国强调,民政部门担负着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任务,服务的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民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中央驰而不息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发挥带头作用,立说立行。一是党组成员在北京不得接受任何以汇报工作为由进行的公务宴请;二是到地方调研时,无论地方接待政策如何,民政部人员必须按照中央规定接受公务接待,只吃工作餐,不得多人陪同;三是对来部机关汇报工作的省部级地方领导或部队负责同志,如确需留餐,则按工作餐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不上酒水。外事活动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要求,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特别是对有行政审批和资金分配权限的司局,要先打招呼,严肃纪律,既不触犯“高压线”,也不踩“地雷”,近期要和分管司局领导班子一个一个谈话,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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