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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回应“婴儿被拖行”:未坠地 胎儿先天畸形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1-30 21:25

  新京报快讯(记者杨锋实习生马金凤)今日(1月30日),《大河报》“一婴儿在轮椅上出生坠地后被倒悬拖行”的报道被人广泛关注。报道称,河南洛阳一孕妇在医院待产时在轮椅上诞下婴儿,婴儿倒悬被拖行10几米。

  今日下午,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一负责人回应称,婴儿出生后并未坠地,“拖行十几米”一说因录像无法看清尚在调查。该负责人还表示,婴儿出生后死去并非拖行导致,系先天畸形。

  涉事医院今日下午表示,此事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院方将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目前,洛阳市卫生局正在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

  1月1日晚8时,怀孕7个月的尚彩晴因在家中破了羊水,被送至洛阳市妇幼保健院观察室待产。当时,值班医生告知可顺产,也签下了自然分娩协议书。

  次日上午,宫口已开两指的尚彩睛,被一位秦姓大夫要求做剖腹产和B超。《大河报》报道称,当时尚彩晴要求赶快进产房,但秦大夫坚持让她做B超。约一小时后,尚彩晴大叫快生了,才被送往产房。在送往产房的过程中,尚彩睛在轮椅上生下婴儿,也就是监控视频中出现的“婴儿倒悬着”的那一幕。

  医院: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

  今日下午1时许,尚彩晴丈夫潘先生介绍说,1月2日,孩子出生后,医生告诉他,孩子脑袋左侧肿大,左眼睁不开,怀疑有颅内血肿。他决定接受医生建议放弃治疗。孩子出生约5小时后死亡。当晚,妻子告诉他孩子生下来后被拖行。

  今日下午,涉事医院表示,在整个事情发生过程中,相关医护人员有一定责任,院方将按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事情发生后,潘先生曾多次前往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今日下午3时许,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一负责人介绍道,事发后,当事人先要求赔偿15万,后要求赔偿20万。洛阳市政府此前曾出台过一项关于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的政府令,其中规定出现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超过50000元的,需要有医疗事故鉴定和走诉讼程序。

  卫生局:并没坠地 胎儿先天畸形

  洛阳市卫生局新闻办负责人还称,事发当时婴儿并未坠地,“拖行十几米”一说,因监控录像无法看清,尚在调查。他还表示,婴儿出生后脑袋左侧肿大,左眼睁不开并非拖行导致。“事发前一周内,他们曾去三家医院检查过,孩子先天畸形”。

  据这名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26日,当事人前往洛阳市一家三级综合医院,诊断结果为“胎儿小脑室宽羊水多”;次日,当事人前往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胎儿两项异常,分别为“室间隔缺损”“后颅窝池稍宽”;2014年12月30日,当事人又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胎儿被诊断为“18三体综合症”。但当事人否认曾前往河南省人民医院检查。

  目前,洛阳市卫生局仍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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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作者:] [编辑:覃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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