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我们常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是最近发生在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件事让人们对这句话有了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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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驱赶闯入家中象群未果 开枪射杀怀孕母象被拘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7-23 19:02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我们常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是最近发生在云南西双版纳的一件事让人们对这句话有了更多的思考。一群野象近日闯入西双版纳一村民家,村民在大吼大叫驱赶不成后,端起自制枪支射向野象群,后发现一头母象死在自家鱼塘中。经有关专家检验,野象头部中弹,其腹中还孕有一头发育较成熟的雄性小象。目前嫌疑人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王某被刑拘的原因是什么,野生动物保护与人类安全将如何平衡?

  “野家闯入家中”、“村民无奈举枪”、“大象致死”、“村民被刑拘”,这些关键词,容易让人认为,王某被刑拘是因为他打死一头闯入家中的野象。于是,记者向云南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常宗波求证,原来,王某被刑拘的原因并不是他打死大象,而是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

  常宗波:我们是以非法持有枪支把他刑事拘留的,打大象属于正当防卫,这个需要下一步再做调查。我们要通过追访,通过调查,因为当时发现象打了是第一现场,马上就把他刑事拘留。因为你持有枪支,你私自改造,你能打死象,你绝对也能打死人,这种危险的工作方法,象在出来第一枪就把它打翻了,说明他是有准备的,起码有可能打猎。如果不把子弹装上去,叫一声,冲出去,枪就响了,就把象打伤了,就这一点就是非法持有枪支,肯定要把他刑事拘留。

  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常宗波介绍,7月19号早晨,王某的妻子上厕所时,野象来到厕所边,正在喂猪的母亲大声呼喊,情急中他从床上爬起来,提起自制枪支走出来并大声吼叫,试图吓跑野象,但没有任何反应,他就朝象群打了一枪,不久便发现一头野象死在自家鱼塘里。

  常宗波:因为从现场来看,离厕所80米的地方发现了大象的脚印,并且柴房跟厕所之间,我们发现了4堆大象的新鲜粪便,这个厕所的房顶已经被大象击打破碎。但是因为当时他媳妇在厕所里面,他就提着改装的枪朝象打了一枪,打在大象的左眼上方17厘米的地方,我们用吊车把它吊装回到了保护区内进行解剖,然后制作标本,的确很可惜,解剖的时候就发现里边有小的象,90公斤的小象,就很可惜。

  常宗波的表述中用了两个“很可惜”,不仅因为成年母象腹中有一个重99公斤发育成熟的小象,还因为野生亚洲象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我国仅存于云南西双版纳、普洱和临沧等地,数量估计只有250头到300头之间。那么对于村民王某的行为,为保护家人而打死野生保护动物是否面临惩罚?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

  岳屾山:非法持有枪支的话,这就是一种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枪支或者私藏枪支弹药的,包括说自己自制枪支而持有的,这都构成犯罪。可能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说打死野象构不构成非法捕猎的话,这个还要具体情况来看。像他这种情况,他是为了赶大象或者说是什么的话,可能不一定会构成犯罪,因为一般来讲我们说捕猎野生动物才会构成犯罪,(如果)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捕猎野生动物,才会构成捕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表示,从刑事责任分析,王某可能不构成犯罪,属于紧急避险。

  李春光:如果他描述的情况确实是属实的,这个野生亚洲象对他的家人或者他本人造成严重的威胁,他不得已采取的这种行为,即便有损害后果,可能如果属于紧急避险的话,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近年来,随着保护力度加大,西双版纳野生亚洲象数量有所增加,但人象冲突却不断加剧,野象损坏庄稼、伤害人畜的事件时常发生。如何规避或者减少这样的伤害?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就已经发生3起较严重野象伤人事件,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一些村寨居民甚至“闻象色变”。在保护区为何野象会走入村寨?常宗波说,原来保护区外大量集体林变为经济林和农业用地,种植橡胶和茶叶。

  常宗波:大象一出了保护区就到了村寨,原来寨子边上,还有部分林子,现在砍了就种香蕉、种茶叶,大象就过来吃他的玉米。橡胶林边上就是玉米地,对大象的诱惑力是非常的大,就像把你关在一个糕点屋里边,你肚子非常饿,香味飘过来,你就会去偷食它。

  目前,有攻击性的野生动物对于原著地居民的伤害越来越多,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李春光建议,政府除了提供财力解决野生动物的食源基地外,也应该落实野生动物致害从补偿到赔偿的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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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 [作者:李健飞 车丽] [编辑:杨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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