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陕西一在押人员被带回看守所后身亡 当地展开调查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2-19 09:43

  2月14日,蒲城县一名46岁的在押犯罪嫌疑人郑某因病住院就医,医院当日对其发出病危通知。但16日,该男子又被带回看守所,17日身亡。男子家属和医院均称,当地看守所以“警力不足”为由将病人带回,但警方否认了这一说法。

  哥哥:弟弟双腿浮肿门牙也掉了

  昨日,郑先生说,去年10月15日,弟弟郑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关押在蒲城县看守所。

  “2月14日下午3点多,我弟用民警的手机给朋友打电话,说他正在医院、急需用钱。”郑先生说,知道这个消息后,他和姐姐等亲属赶到医院,发现4个月不见的弟弟郑某变得骨瘦如柴,而且双腿浮肿,两颗门牙也掉了。弟弟当时告诉他们,门牙是刚进看守所时被打掉的。

  “14日、15日,我在医院陪护弟弟,看守所的民警也在。”郑先生说,入院当天下午,医院给弟弟发了病危通知。16日,弟弟病情有所好转,下午3时许,他回家休息,留下侄女(郑某的女儿)陪护。

  刚回家就接到侄女电话,“说看管民警要把弟弟带回看守所。”郑先生说他随即联系了看守所的王警官,对方在电话中说是看守所警力不足,没人监护,并承诺第二天早上会将人送回医院继续治疗。

  17日上午8时许,得知弟弟还没到医院后,郑先生等人急忙赶到看守所。郑先生说:“直到12时许,蒲城县公安局来人说我弟已在当天上午7时左右死亡。”

  医院:看管民警要求离院

  昨日下午,蒲城县中医医院一位负责人表示,患者郑某2月14日被送到该院后,症状为双下肢水肿,其中右下肢水肿严重,原因待查。因为病情严重,该院于当日发出病危通知书。

  经过两天治疗,郑某病情有所好转,但还有待观察和治疗。

  “16日下午4时许,看管民警称因看守所‘警力有限’,给领导汇报后要将郑某带回,”医院这位负责人表示,“当时医生建议应该继续在医院观察治疗,警方执意要将病人带回,我们没有办法,只好让看守所出具了书面材料。”这位负责人说,17日上午7时25分时,看守所民警给医院打电话说让去接郑某,等7时40分许,医护人员赶到看守所时,郑某已经死亡。

  警方:否认“警力不足”说法

  2月17日下午,郑某叔叔等3名亲属在得到警方许可后,对郑某的尸体进行了查看,尸体外表没发现明显外伤。

  郑某叔叔说,“看守所明知郑某病情严重,为啥还要把他强行带回看守所?”

  2月18日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赶到蒲城县看守所,但该所所长、教导员和副所长等多个办公室均关着门,敲门无人应。

  对此,蒲城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否认了“因警力不足才将郑某从医院带回看守所”的说法。他表示,目前,与郑某有关的病历等已被封存,渭南市检察院和蒲城县相关部门已对此展开调查,目前调查正在进行中。(华商报记者 杨托)

 

 

 

相关链接:

陕西:重症住院在押人员被带回看守所后身亡
在押嫌犯流鼻涕被打死,底线呢?
广东雷州看守所6名在押人员吸毒 毒品疑警察带入

 

相关链接:
广东雷州看守所6名在押人员吸毒 毒品疑警察带入
在押嫌犯流鼻涕被打死,底线呢?
陕西:重症住院在押人员被带回看守所后身亡
[来源:西部网] [作者:] [编辑:王善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