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都市报》报道货车司机开车剐擦大树竟招致一场官司。原来,这棵位于温州市永嘉县东城街道河屿村的大树有300多年树龄,被村民视为“风水宝树”。该村村委会向包括司机在内的6名被告索赔21万余元,永嘉法院7日开庭审理此案。
村民称受损树系全村精神寄托
据原告河屿村村委会起诉称,2014年12月4日上午10时许,郭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属于一家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行驶至河屿村时,由于操作不当与路边树木发生剐擦,造成树木受损折断。
7日下午,记者在河屿村见到了这棵被撞的榕树,约有5层楼高,繁茂的树冠一直延伸到马路对面。一部分树枝有水泥柱支撑,柱上雕刻着树干图案,但可看出有破裂痕迹。当地一村民说,被水泥柱撑着的这根树枝原本很长,一直延伸到路中央,但被撞之后就只剩现在这么多了。
“这棵树已有300多年的树龄,是我们村的‘风水宝树’,村里好几代人都是从小看着这棵树长大的,和这棵树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它是全村村民的精神寄托。”该村民说。据鉴定,树木受损后“跌价”12万元
记者在原告所列的赔偿清单中看到,赔偿项目一共有4项,包括树木损失、水泥柱损失、现场维护清理费用、鉴定费等共计21万余元,其中树木损失费为12万元。
该定价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据鉴定书上所述,该树为观赏树木,大榕树生长茂盛、树形优美,并已列入永嘉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古树名木名录,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经现场实地勘察后发现,折断的分枝对树木整体形态和观赏价值造成严重损坏,如要恢复原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受损的树木以及水泥支柱采取现行市价法及重置成本法进行鉴定后,树木受损前鉴定价格为40万元,按损失率30%计算,“跌价”12万元。
古树所有权成辩论焦点
开庭时,被告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律师出庭,其他5名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故本案进行缺席审理。
庭上,针对原告的起诉要求,被告方律师提出了几点异议,一是责任认定方面,该方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树木太大,树枝低矮影响车辆通行,所以才会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古树应归属国家所有,原告未证明自己对古树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对此,原告律师回应称,古树一直生长在村子里长达300多年,村委会日常对古树出钱照料、管理护养,因此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至于事故原因方面,该树已在村里多年,平时车辆都可自由通行,其中也包括一些大型车辆,因此事故主要原因是人为操作不当。法院决定择期宣判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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