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该院近日对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郭鹏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河南省农科院原党委书记郭鹏亮因受贿一审被判11年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11-25 11:55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通报,该院近日对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郭鹏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郭鹏亮犯罪所得财物,除已上缴款项外,剩余款项267.294万元人民币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郭鹏亮,男,1958年9月1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原任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曾任商水县县长、中共商水县委书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等职务。

  被告人郭鹏亮利用其担任商水县县长、中共商水县委书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河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133个单位(个人)财物,共计438.9万元人民币、价值45万元消费卡、价值21.8088万元茅台酒及提酒卡、价值2万元的其他物品。以上款物价值共计507.7088万元。为他人在工作安排、认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获得农业结构性调整项目资金、解除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等方面提供帮助。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鹏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07.708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郭鹏亮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当依法惩处。鉴于郭鹏亮在省纪委对其调查期间,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大部分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依法应认定为坦白,且郭鹏亮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缴部分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11月17日,驻马店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报称,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鹏亮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林婧]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