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武雪丽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家法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小凡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林蔚茹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傅海燕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顺华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胜春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伟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何霖吉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鑫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符汉平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林蔚茹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傅海燕的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