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海口市食药监局公开1月查处的食品药品案件----海南妇产科医院等3家医院及海南双鸽药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使用超过有效期、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及销售了劣药,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违规医院、药企罚款2万元、没收所得的处罚。这让笔者很疑惑:对违规医院、药企,这么罚就完了?
其一,关乎老百姓健康无小事,处罚从轻不仅降低了违法成本,还纵容了违法行为。2014年3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海口市食药监局的处罚情况来看,海南妇产科医院等医院及海南双鸽药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因而受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最低处罚。打击违法行为时常见“以儆效尤”的处罚,此举可以震慑那些怀揣侥幸心理“蠢蠢欲动”的个人或群体,网吧禁烟和卫生不到位、美舍河岸排污水,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尚且顶格处罚,那关乎百姓健康的违规违法行为岂能这么“轻轻放下”?
其二,罚款之后呢?整顿及反馈是否应及时公布?这些过期、不符标准的医疗器械怎么来的?从购买到使用的中间环节是否严格把关?罚款之后如何处理这批违规医疗器械?是否该给使用过的患者一个交代?入榜医院是否还有其他问题?1月查处的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公开后,网友坐不住了:“人命关天的事才罚两万?没一会儿就挣回来了!”“他们的药品是否也有问题?”“过期医疗器械对患者有什么影响?”“这些医院应纳入诚信黑榜”……看,老百姓对不痛不痒、一罚了事的处罚意见大着呢!尤其是那些曾去这些医院就医的市民,在“后怕”之余,除了开骂,民众更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整顿,给老百姓提供一个放心的就医环境。
其三,在处罚上除了追究到底,还希望食药监局巡查常态化、定期公布查处结果;其他医院能够以此为鉴,严格实施自检自查制度,公布常规项目具体收费名单、医疗器械的来源及生产日期等信息;将生产、销售、经营、使用过程的层层把关制度化……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大家都希望得到好的医疗服务,而医疗器械、药物使用和医护人员的态度对患者的健康都有影响,有关部门及医院更不能在医疗安全管理上掉以轻心。
对于那些违规使用过期、不符标准的医疗器械的医院,仅仅罚两万、没收所得不足以平民愤、安民心,更应对此次事件追究到底,对整个辖区的医疗系统进行严厉整顿,以民之所盼为主旨,给百姓一个安全、有效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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