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风貌是海南建设开发国际旅游岛的“面子”,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通知,要求今后我省各市县注重城镇风貌管控,新建居住建筑,海口、三亚主城区一般不得高于80米,儋州、琼海市主城区不得高于60米,其余城市及市县城镇建筑不得高于45米。
通知中明确规定,要优化建筑布局,科学管控建筑体量尺度,对于新建居住建筑,海口市、三亚市主城区一般不得高于80米,儋州市、琼海市主城区不得高于60米,其余城市及县城镇不得高于45米,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乡镇不得高于20米。高层建筑布置应高低错落,连续等高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当进行错落设计,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的1/5。
建筑风格上,鼓励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要严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墙,没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建筑色彩上以淡雅、明快的浅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不宜大面积使用饱和度高的颜色。单栋建筑主要色彩不宜超过2种,同一组建筑主要色彩不宜超过3种。
建设项目绿化也提出要求,居住、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40%。建设用地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或以住宅性质为主的综合用地项目,应临城镇道路布置不小于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的公共绿地(广场),并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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