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王先生向云南网(微信:yunnancn)爆料:他在昆明租房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房管家”在分期软件注册并签订了一年的分期还房租的合同。翌日发现后想要退房,却被告知不仅房租、押金不能退,还要交200%的违约金才能将自己的信息从分期网上撤回。对此,房屋租赁公司表示,这只是一种付房租的方式,并非贷款,因业务员行为不当,对其做开除处理。律师称,该“房管家”的行为已侵犯消费者合法权权益,王先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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