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万宁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截至7月11日,万宁全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129个,完成封存车辆96辆,284辆公务车辆完成了标识化张贴,建立起车辆建设平台一个,7月1日开始为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129个参改单位发放交通补贴。
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难以监督。“标识化”无疑是车改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打在了公车私用的“七寸”上。给公车贴上“身份证”,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公私混淆。很长时期以来,公务车除了执法部门有醒目标识,一般机关用车基本与私家车没什么两样,这就给了公车私用提供钻了空子的“漏洞”,让群众监督无从着手。
给公车贴上“公务用车”标识,就如同给车戴上了“身份证”,群众一目了然,监督也就不成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万宁市推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标识化张贴,无疑迈出了公车改革的重要一步,首先让公务用车变得更加直观醒目,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也一定程度上对公车私用具有了震慑力和约束力。
但也需要看到,完成标识化张贴并不是改革的终点。首先,既然是张贴的标识,就存在被撕掉,鱼目混珠的可能。比如,曾有媒体报道,原惠州市龙门县平陵司法所所长陈秀平就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开车上下班、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究其原因,就因为标识张贴容易被损毁,一旦“变脸”便难于监督。
其次,即便是拥有明确的标识,什么情况下公务用车不属于私用,如何避免公车私用却无力监督的尴尬?公车私用如何惩戒,怎样才能有足够的震慑力?以及又如何避免一些人“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显然,这些问题还需要相关保障措施的完善,用完善的制度、严密的监督、严厉的问责卡住腐败的“轮子”。
具体来说,一方面,比起张贴标识,在车身喷涂标识显然更加牢靠些,像出租车一样能够一眼认出,不易“变脸”,另一方面,必须透明公务用车使用明细,接受严格检验,同时,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赵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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