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月20日电(记者陈国洲)1月19日,重庆市民政局为重庆两江新区人和街道龙寿路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了重庆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其成为重庆首个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的居民委员会。有了这张证,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将能够以法人身份独立开展社会、经济活动。
为什么村社居委会需要特别法人“身份证”?龙寿路社区居委会主任袁卫举了个例子。以前社区想引进一家社工服务企业,并向其采购一些惠民设施,但居委会没办法与企业签订合同或招标。“因为我们不是法人,在身份上没资格,只能上报街道由街道出面。”袁卫说,现在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尤其是村委会兴办集体经济,就可以在市场上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了。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划为特别法人。重庆据此启动村居委会特别法人身份核发工作。从2017年11月开始,陆续完成了全市1.1万余个村(居)委会数据录入和比对、证书印制以及村(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成工作。从2018年1月18日起,重庆全市8040个村民委员会和3099个居民委员会都将陆续收到这张特别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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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颁发首张居、村委会“特别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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