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完成34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海南日报记者12月17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截至11月28日,我省地级城市(除三沙外)34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提前逾1个月完成国家要求的整治任务。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是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5月,我省印发实施《海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城市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其他市县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
半年多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等地级城市高度重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分别制定了细化的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挂图作战,推动按时完成我省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省将巩固整治成果,将水源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举一反三,加强巡查,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一源一档管理,建立水源地巡查制度,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消除危害饮水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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