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辽宁大连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许某,因下班时间接私活被辞退。许勇诉至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单位明文规定禁接私活,但因单位拿不出许勇接私活的证据所以败诉,而不是辞退决定不合理。(12月22日《工人日报》)
@巴卫娜娜米:既然公司明确规定禁止接私活,那么利用公司资源去接私活肯定是不对的,作为员工就应遵守公司的规定。
@Lyny:生活压力这么大,要吃要穿要养娃,利用下班时间赚些外快有何不可?
@末沫:看情况吧,单位没有规定应该可以,否则还是按规矩来。
@串串:不推崇接私活的现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接私活对本职工作多少会有些影响。企业发现此类行为也应该先和员工沟通,不能“一刀切”。
@芒芒未央:位置不同,想法也不同,哪个老板都不希望员工“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员工又想多劳动提高生活品质,没法说谁对谁错。
@云无心:员工业余时间属于自己支配,接私活挣点外快无可厚非,但不能挖单位的墙角,把单位的活变成自己的私活,做有损单位利益的事。单位也不能把员工当成包身工,去干涉员工的业余生活,还是互相理解和包容为好。
@发出咕咕的声音:一言难尽,如果签了合同就不应该这么做,如果没签合同按照法律来说,接私活也不归原公司管,公司如果不希望出现此类现象合同上还是写明白吧。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