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评选出一批智能店铺智慧商圈
推动传统店铺和商圈转型升级
为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以便民利商为导向、以智慧生活和智慧消费为目标的智能店铺、智慧商圈建设,省商务厅在全省零售、餐饮企业中开展智能店铺、智慧商圈建设评比工作,于近日评选出1家智慧商圈和6家智能店铺。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智能店铺智慧商圈建设服务标准》,在我省经营的零售、餐饮企业应达到七项(不含七项)以上条件的,方可评为智能店铺。这些条件中,实现移动支付、实现O2O消费模式、实现信息推送为必备条件;实现无人值守、实现自动数据分析、实现精确营销、实现智慧配送、实现智慧快递收发(快递柜)、实现智慧物流运营(B2C冷链)、实现智慧物联网场景(金融、房产、文创等)服务平台、实现远程巡店、有智能秤、实现自动感应扣款、实现无纸化智慧点餐场景、实现扫脸支付、有智能货柜或智能货架等为可选条件。
在我省经营的商圈(或商业综合体)应达到四项(不含四项)以上要求的,方可评为智慧商圈。其中,必备条件包括数据获取智慧化、商圈消费智慧化、便民服务智慧化、商圈管理智慧化;可选条件包括交通引导智慧化、物流配送智慧化。
据悉,此次建设评比工作旨在鼓励引导我省零售、餐饮企业大力发展物联网、电子商务、智能终端、智慧物流配送和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和消费服务质量,推动传统店铺和商圈向科技时尚、信息互通、服务智能、安全规范的智能店铺和智慧商圈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省零售、餐饮行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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