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府工作规则
政府出台重大决策前要听取多方意见建议
《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经第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近日,省政府印发相关文件。
《规则》明确,政府工作原则如下: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强化督查督办;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其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出台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向省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短实新的文风;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发文篇幅,提高办文效率和质量;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等。
相关链接:
图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六大亮点·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