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海口两男子涉毒,一人供货一人贩卖,法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一人供货一人贩卖 海口两毒贩双双获刑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9-03-19 17:21

  海口网3月19日消息(记者伍凤妹 通讯员蔡莉 姚玉文)近期,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海口两男子涉毒,一人供货一人贩卖,法院依法对两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2018年11月11日晚,购毒人员柯某在某酒吧聚会时遇到被告人许某,遂向其表示欲购买毒品,双方达成意向后柯某通过微信转款人民币500元给许某,随后许某联系被告人占某购买毒品。次日凌晨,许某、占某在一快餐店门口处交易完成,随后许某在快餐店门口将购得的毒品交给柯某。交易后,柯某购买了一瓶饮料和一瓶矿泉水,将购买的毒品与饮料一起冲入倒空的矿泉水瓶,其在准备吸食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从柯某身上扣押到毒品的包装袋、黑色茶叶包装袋以及一瓶用矿泉水瓶装着的橙色液体。经鉴定,该瓶橙色液体净重141.86克,含有甲基苯丙胺、MDMA、哌醋甲酯成分。民警根据柯某提供的信息在某酒吧内抓获许某,被告人许某到案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将占某抓获。

  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被告人均无异议,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许某归案后带领公安人员抓捕同案犯,属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占某、许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

  经过公开宣判,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占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对被告人许某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来源:海口网] [作者:伍凤妹 通讯员蔡莉 姚玉文] [编辑:金慧仪]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