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案结束
受害者多次扫码过来的钱,会多次流转,最终回款至骗子手中。
典型案例:
1、2018年3月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某主题酒店发生一起诈骗案。受害人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8年3月5日21时,其在瓯海区梧田街道某主题酒店通过手机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找到帐号内容标有“上门服务”的微信号(昵称“小萝莉”)并添加了好友,之后其在微信上与对方谈好价格,将自己的联系号码、酒店地址告诉了对方,因其未产生怀疑,便按照“小萝莉”说的扫描了微信二维码(昵称“小女生”),将300元服务费转过去后,“小萝莉”让其添加“前台”微信(昵称“幸运”),其按照前台说的发了300元红包(第一个200元,第二个100元),后“前台”打电话威胁其交2000元保证金,称服务结束即退款,于是其就再次通过微信转了2000元给“前台”,至2018年3月5日22时30分许,张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于是便报警了。损失物品情况:被骗2600元,分4笔,第一笔300元,第二笔200元,第三笔100元,第四笔2000元,均从微信绑定银行卡支出。
2、2019年4月5日,江苏无锡的李先生在家中浏览色情网站时看到一条可以上门提供色情服务的广告,于是与对方手机联系,对方让其先支付400元服务费,于是其用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给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入400元,后对方称要派三个小姐让其支付11400元人身安全费和仪器费5800元、服装费19400元,于是李先生用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给对方同样的账号转入36600元,后对方让再支付另外两个人的服装费18000元。李先生用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给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入18000元。李先生一直未等到小姐来,后接到电话称是按摩会所的经理,称要将其之前交的所有费用还给其,问其是要现金还是支票,其称要支票,对方称有一张80000元的支票让其补足额度,于是李先生用微信和农业银行卡转给对方银行卡转入5000元和20400元。至4月10日22时许,李先生一直未等到小姐出现,对方电话无法接通,方知受骗。共计损失80000元。
3、2019年2月6日,贺先生在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奥园会展广场东门,因想找“小姐”多次用微信向对方转账共16728元,损失价值16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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