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天,省一中院开庭审理海南商务厅原调研员陈阳涉嫌受贿、行贿案
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通过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房产和铺面。5月2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南商务厅原调研员陈阳受贿、行贿案。
庭审现场。海口日报通讯员 杨斌 摄
2005年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在海南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商人王某伟(另案处理),得知海南省商务厅原调研员陈阳与时任海口市国土局局长唐某智(另案处理)关系密切,遂与陈阳商量,要求陈阳找唐某智帮忙,在海口开发房地产项目。
2006年4月
2006年4月,王某伟在海南成立了房地产公司,并在海口市秀英区购买了一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王某伟与陈阳约定,由其提供活动经费,陈阳负责找关系办理房地产项目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等手续,事成之后,承诺给该项目15%的利润。
2007年下半年
2007年下半年,陈阳为感谢唐某智在房地产项目方面的帮助,在海口送给唐某智6万元人民币。
2009年
陈阳通过唐某智的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为该房地产项目办理好各项开发手续。2009年该房地产项目竣工并销售。为感谢陈阳的帮助,王某伟送给陈阳两套房和一间铺面,经鉴定,共计价值177.02万元。
2009年5月
2009年5月,王某伟与陈阳商量,将一套180平方米(价值54.08万元)的房产送给唐某智,并安排唐某智看房,后将该房登记在陈阳亲属名下,准备送给唐某智。之后陈阳听闻唐某智可能被查处的消息,后该房由陈阳亲属装修后居住。
检察机关认为,陈阳收受请托人贿赂177.02万元房产,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60.08万元,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以实际案例警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海南一中院特邀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30多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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