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办理证件。(警方供图)
随亲投靠落户“当场办” 《准予迁入证明》当场签发
省内户口申请随亲投靠落户城区的到办证中心,落户到农村地区的到辖区派出所当场办理。省外户口申请随亲投靠落户海口的统一由辖区办证中心受理、审核,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较之前取消了派出所民警审核、派出所领导审批环节,流程大大简化。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调整为当场办理。
异地居民身份证“就近办” 材料要求大大简化
市外户口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可到海口市任一办证中心或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就近办理。申请人凭居住证可直接办理;未办理居住证的只需本人现场填写居住承诺书,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之一,窗口民警当场核实并受理。真正实现异地居民身份证“就近办”“全城通办”。较之前只能到单一办证窗口申办,群众可选择的办事地点数量大大增加;较之前未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交身份证件材料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就学、或居住)证明,材料要求大大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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