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1月12日消息(通讯员覃易琼 记者伍凤妹)12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原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杨俊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俊利用其担任海口市原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业务审批办理等方面为某旅游公司、张某超等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53万元人民币现金、价值20.005万元汽车一辆及面值2万元的购物卡,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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